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資學士班
校外實習
校外實習(必修)二學分
時程:升大四暑假
注意事項:學生必須全職在校外實習。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讓學生可以利用暑期或其它時間至學校認可之校外公私立機構進行或參與實習,以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學生於學校認可之校外機構實習總累計時數不得低於320小時。學生實習期滿後,應依據各系規定繳交相關實習相關成果報告,彙交所屬系保存,並作為成績核定之依據。學生校外實習學期成績之評定比例原則:實習單位占50%,輔導老師占50%,各系得依其屬性調整之。
學期兼職校外實習(選修)三學分
時程:大四上學期
注意事項:學生每週校外實習時數,不得低於20小時。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學生須於學期中至電機資訊相關機構連續實習18週,實習時間每週不得低於20小時。實習期滿後須由實習機構出具實習證明及成績考核,學生應於校外實習完成後一週內繳交校外實習報告,由實習輔導老師評定實習成績。
學期全職校外實習(選修)九學分
時程:大四下學期
注意事項:學生必須全職在校外實習。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學生須於學期中至電機資訊相關機構連續實習18週,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實習期滿後須由實習機構出具實習證明及成績考核,學生應於校外實習完成後一週內繳交校外實習報告,由實習輔導老師評定實習成績。